银保监会政策护航试点探索:加强老年人保险产品供给
政策护航 试点探索
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出台《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积极发展多样化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发展有助于实现养老金融产品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等政策举措,并明确了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发展目标。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1-12月,退休后分期领取养老金的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543亿元,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5285亿元。
银保监会积极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开展。自2018年5月在上海等地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截至2019年12月末,已有67款产品获批上市,19家公司实现出单,保费收入约12.4亿元,累计参保人数4.7万人。从试点情况看,公众对养老金管理更为看重安全稳健,普遍选择具有确定或保底收益的产品;中青年人已有一定主动积累养老金的意识;临近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积累意愿较强,累计所交保费随年龄增长递增。
此外,保监会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
银保监会指出,保险公司在售产品中,被保险人可以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产品有2400余个,覆盖老年人5900多万人。过去五年,保险公司累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5753万次赔付,金额达2340亿元。
多措并举促发展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创新、持续推进老年人商业保险发展。
一是研究出台《关于丰富产品供给,鼓励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切实提升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结合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专属保险产品,重点在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长期护理险、意外险等领域进一步提高产品供给。
二是适时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为失独、单身高龄等老年群体盘活养老资源。
三是加快对外开放,运用多种方式尽快引进具有老年人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销售、管理经验的保险机构,激励国内保险公司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大创新力度,主动发挥商业保险在老年人养老、健康保障方面的重要补充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银保监会提出的三个规划非常及时。当前,保险行业要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效率,负债端的产品创新和资产端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至关重要。
首先,寿险业要转变发展理念,要以养老险为主导性业务,寿险公司要加强产品创新,满足与适应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拓宽保险资产运用渠道,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增强商业养老保险的竞争力。
其次,跳出保险行业看,还要适时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美国个人退休金账户(IRA)的发展经验看,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是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从而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商业养老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
第三,开放促进改革。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提供产品与服务,还促进了市场竞争,有助于中国保险业形成改革的共识,促进我国保险市场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