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问题汇总(投保规则、犹豫期等)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投保规则
产品条款: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费支付:一次性支付、追加保费、转入保费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考虑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的犹豫期为15天,若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全部保费,合同自始无效。
若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就要扣除相应的解除合同费用,只退还部分现金价值,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投保人一定要注意看清条款,若发现与需求不符,尽量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满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借款,投保人提供的借款材料及借款额度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向投保人发放保险单借款。
累积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当时个人账户现金价值净额的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为 180 天。在保险单借款期间,将按保险公司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计算保险单借款利息。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收益人指定与变更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做出批注或附贴批单,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的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