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聚多多年金保险产品汇总(保单贷款、受益人、保险金给付)
珠江聚多多年金保险产品汇总
一、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贷款的金额加上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不得超过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投保人申请贷款当时保险公司确定的约定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未还清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合同效力即行中止。保单贷款须填写保单贷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本合同保险单、交费凭证及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受益人
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身故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合同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保险金给付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