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失业保险金最新政策:领取条件、流程、多少钱
2020年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2020年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持经办机构出具的《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就业创业证》原件(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延用)、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020年南京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领取时间: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申请延长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参加失业保险满15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
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不满1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现阶段为最低月发放标准为1053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南京市社保中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水西门大街73号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二楼
政策咨询电话:02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