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寿金最高430%保额!太平洋盛世典藏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太平洋盛世典藏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5天至57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105周岁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和20年
犹豫期:15天
太平洋盛世典藏保什么
1、祝贺金
交费期间为3年的,在保险合同第5个及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分别于保险合同第5个及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30%给付一次祝贺金。
交费期间为5年的,在保险合同第5个及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分别于保险合同第5个及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一次祝贺金。
交费期间为10年、15年或20年的,在保险合同第5个及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分别于保险合同第5个及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一次祝贺金。
2、祝福金
自保险合同第7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年满64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保险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3、祝寿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约定的比例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04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其中65-69岁给付120%保额;70-74岁给付144%保额;75-79岁给付173%保额;80-84岁给付207%保额;85-89岁给付249%保额;90-94岁给付299%保额;95-99岁给付358%保额;100-104给付430%保额!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65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已交保费之和与保单现金价值的最大值;被保人65岁后身故或全残,不承担此项保障责任。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太平洋盛世典藏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