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人寿护身福重疾险保障疾病明细
渤海人寿护身福重疾险保障疾病明细
一、80种重大疾病
渤海人寿护身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80种重疾保障,单次赔付,确诊按基本保额给付。
80种重大疾病包含保险协会统一规定的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和保险公司为增加产品竞争力自行定义和增加的险种。
25种统一规定的重疾具体如下:
这25项重疾大约占重疾理赔95%;其中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六种重疾在所有重疾理赔案中占比超过80%。
二、35种轻症疾病
35种轻症,意外导致或在等待期后(90天)确诊,每次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保险金,不分组、无间隔期要求,不同疾病仅赔付一次,累积可赔付5次,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就是没有达到重疾理赔标准的疾病。轻症不是小病,而是一些大病的初期或者前期表现。保险协会对轻症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定义,所以各家对轻症的种类和要求也会有不同,但对于常见高发的几种轻症包含越多越好!
渤海人寿护身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35种轻症具体如下:
渤海人寿护身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多种高发轻症,包含:
1.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3. 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5.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6. 视力严重受损
7.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8. 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16. 肾脏切除
18.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30.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2. 慢性肾功能衰竭
渤海人寿护身福重疾险保障的35种轻症包含了所有比较常见的11种高发轻症,疾病设置靠谱,值得肯定。
三、疾病终末期保障
等待期内因意外以外原因导致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1.5倍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18岁后,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阶段需由专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和提交临床检查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
2、根据临床医学经验判断被保险人存活期低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