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的正确姿势:要注意这6个原则 否则可能会买错保险
先看第一个理赔案例:
何先生,18岁,2018年10月,投保50万重大疾病保险+0.5万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年缴保费9159元,缴费20年,保障至终身。
2019年5月,发生意外了。何先生被狗抓伤,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花了一百多元。
他到保险公司索赔,也获得了一百多元的赔付。
这个保险,是一个很正常的理赔案例。但是换作小编,是不会买这样的保险的。
意外医疗保险,0.5万,基本上起不到转移风险的作用,0.5万以内的医疗费,自己承担,没有一点问题。
在这个案子中,客户、代理人、保险公司,费了老鼻子劲,赔付了一百多块,其实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纯属是刷了一下保险的存在感。
再看第二个理赔案例:
何女士,63岁,2016年9月,通过银行,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理财保险(银行保险),年缴保费5万元,3年缴。
到2018年9月,3年缴费期满,一共缴了15万。
2019年6月何女士因为肺癌,不幸身故,家人到保险公司提出了身故理赔申请。
根据保险条款,身故保险金是给付已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之较大者。
该保单的已交保费是15万,大于现金价值;故保险公司赔付15万身故保险金+万能账户价值10434元,合计赔付160434元。
这份保险,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理赔案例。但是换作小编,也是不会买这样的保险的。
缴了15万,三年时间,拿回16万,年利息2.2%(实际上这样算不正确),这样的大额投资,略显笨拙。
如果2016年9月,何女士每年缴1万元,投保30万的重疾险(含身故责任),那么2019年6月身故时,缴了3万保费,获得30万的保险金,这不是更好的保障吗?杠杆率达到10倍。虽然自己不在了,但是为家人留下一笔资金,这叫留爱不留债。
年缴保费5万的年金险,缴了3年共15万,身故时拿回16万,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理财险不是客户致富的工具,是保险公司致富的工具。
这两个保险案例,实际上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很多人缺乏最基本的财务知识和风险保障管理知识,要么是购买了不足够的保障,要么是把保险当成了投资工具而不是风险保障工具,把保险办成了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那么,投保保险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1、保障为先,理财为后
到保险公司投保,初心应为获得保障,而不是理财,如果想理财,建议选择银行、证券等渠道。
2、用最低的保费撬动最高的保障
即选择保险时,看产品的性价比,而不是公司的大小,因为将来赔不赔,是看条款,而不是公司大小。
3、按收入投保
收入低的用户,可以选择定期寿险,保障至70岁或者80岁的重疾险;收入高的用户,可以选择保障至终身的,虽然贵些,但是建立了一笔寿险资产,可以传承。
4、先父母,后子女
父母是天,通过保险的安排,确保让子女的天不会塌下来。
5、在内陆投保
通过保险获得保障,在大陆投保即可,不必舍近求远、不必放弃主场去客场作战、不必刷国际感,即:不必去香港投保,因为:赴港购险而更险。
6、怎么样避免理财险成为保险公司致富的工具?
那就是选择有带保障功能的年金险,且选择保费豁免责任。
本文结论:
1、很多人投保保险,本希望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结果却成了鸡肋。
2、理财险不是客户致富的工具,而是保险公司致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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