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老百姓还是无药可医??
看过《我不是药神》都知道,抗癌药药价贵的惊人,而患者又不得不吃,储蓄吃没了,房子吃没了,断药了就只能等死。而此次抗癌药纳入医保,的确是一件好事情。
一、有什么好处?
据资料了解,17种新增国家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6.7%,如果数据准备,确实给我们省了不少。
其次,我们来看下报销情况如何:根据现行医保政策,抗癌药纳入乙类药品,个人需先自付5%-20%的费用,余下纳入医保并按统筹比例报销。
二、现实中有哪些难点?
1、从短期来看:如此大幅度的报销,的确会获得老百姓的支持,尤其是有实际用药需求人群的一片叫好。毕竟切切实实的降低了药价,让老百姓“似乎”用得起药了。
2、但从中期来看:国家对于医保总费用的投入还会增加,但肯定无法填平这个缺口,为维持社保保障体系的稳定,只能采取控制每个医院医保报销总额的措施,即医保控费。
(1) 我国于1986年开始,短短30多年,起步较晚,国家社保基金基本是父辈、年轻一辈缴纳的,用于弥补爷爷辈未缴纳的缺口,而现在正是他们看病的旺期,逐步增长的报销费用加重了社保的压力。
(2)国内人口基数大,老龄化加剧,抗癌药纳入医保后,必然会导致医院的医保总费用上升,尤其是三甲医院和肿瘤医院来说,需要垫付的医保费用会大幅上升,而分摊到每个医院的社保基金总额是有限的。
(3)那么医院会怎么做呢?毕竟超过医保总额,国家会要求医院自己垫付。医院会反向限制医生的处方权,限定每个医生可开抗癌药的数量和种类,医生只能说药房无库存,让真正等着药物急用的穷人患者还是买不到医保药,而只能考虑去外面买。
因此,国家制定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现实中由于我国国情、社保现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两个状况:
(1)社保的支出无形增加了医院的压力,为控制医保额度,减少医院损失,制造出“药房缺药”的假象;
(2)药品分布不均。地区与地区之间、地区内部药品供应能力有很大差距,有些医院药多,有些医院缺药,导致有些真正需要药的人买不到药;
总结一句:还是买不到药!
3、从长期来看:国情就是国情,医药体制内的问题短期内是难以解决的。但此次已是一种进步,我相信未来十年、二十年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