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优康保重疾险问题汇总(投保规则、等待期、免责)
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由横琴人寿承保,提供进口和人身保障:
身故保障:18岁前身故,返保费;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障:重疾分为四组(A/B/C/D),每组给付一次,限三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给付,每次患病的间隔期为180天。
轻症保障:轻症分为三组(A/B/C/),每组给付一次,限三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每次患病的间隔期为180天。
重疾或轻症豁免:被保险人不管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疾病,都可豁免之后的各期保费。
一、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多种交费方式,灵活选择)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最高保额:50万
二、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在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逆选择,即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获利的行为。
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为90天,等待期内非意外导致身故、或患有重疾、轻症,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三、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1)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沃保总结
横琴优康保是一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买保险就是买一份合同,所以我们除了知道它的保险责任外还要了解诸如免责责任、等待期等一些系列问题,避免后期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