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宝人寿鑫如意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陪?附条款简介
国宝人寿鑫如意是骗人的吗
肯定不是骗人的!之所以会有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是因为很多人对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合同都不太了解,匆忙投保,结果投保之后发现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或者被拒保,于是就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当然除此之外也不排除一部分缺乏职业修养的保险代理人故意误导消费者投保,但是不管怎样,在我国保险受到的监管都是非常严格的,不会存在骗人的保险产品,国宝人寿鑫如意也不例外。
国宝人寿鑫如意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身故给付系数。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满期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满期日保单账户价值的102%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备注:0-17岁给付系数为100%;18-40岁给付系数为160%;41岁-60岁给付系数140%;61岁给付系数120%。
国宝人寿鑫如意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至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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