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欣康保问题汇总(投保年龄、犹豫期、保险金申请等)
瑞泰欣康保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的年龄应在出生后满 30 日至 60 周岁(含)之间。
瑞泰欣康保犹豫期
自您收到合同并书面签收或以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对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合同,如果您认为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扣除保单工本费)。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瑞泰欣康保保险金申请
由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作为保险金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由被保险人作为豁免 保险费申请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或申请豁免保险费: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历、病理显微镜检查、必需的血液检验及其他 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被保险人疾病诊断证明,疾病定义中所提及的索赔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给付保险金,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瑞泰欣康保保险金给付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 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 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 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 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