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给付形态重疾险哪种好?
不同给付形态重疾险哪种好?
1、额外给付保险
简介: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养老保险或者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其中身故给付现金同样需要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
优势:赔完重疾,不影响寿险保额。
劣势:保费相对较高。
2、提前给付型
简介:需要同时购买其他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其中身故给付现金同样需要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
优势:保费相对较低。
劣势:赔完重大疾病以后,寿险保额就所剩无几了。
3、独立给付保险
简介:独立给付主险型重疾险包含了重大疾病和死亡的保险责任,且责任独立,两者之间还有独立的保额。
优势:在于额度是一开始就固定好的,不用出险时再进行繁琐的计算与理赔。
劣势:由于额度是固定的,因此一旦实际支出费用要比赔付额度高出不少,则意味着被保险人仍然需要承担较重的经济负担。
4、比例给付保险
简介:按比例给付型重疾险视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主要是重大疾病的死亡率、发生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重疾险总金额的给付比例。
优势:既有利于保险人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也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
劣势: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到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其他疾病还如瘫痪、失明、糖尿病、肝病等。而对于治愈率高或对生命威胁不是十分严重的疾病,费用花费较少的重大疾病给付相对较少一些,例如20%。
5、回购式选择型保险
简介: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针对提前给付型产品存在的因领取重疾保险金而导致死亡保障不足而设计的。
优势:在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保险中,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后仍存活,可以买回原保险总额的一定比例,使死亡保障有所增加。
劣势:回购式选择带来的逆选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对于“回购”的前提或条件的设定至关重要。
6、主险捆绑附加
简介:多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两全险是保障期限内发生身故,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附加重疾后就成为比较常见的有病赔病,无病返钱的保险。
优势:理赔的时候只找一家保险公司就好了,提交的资料只要一次就好。相比多家投保,理赔的时候看似方便了不少。
劣势:很多“全家桶式”的保单,看起来保障内容多,但是每项保额都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