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9-2020年无锡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3368元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我省《实施方案》统一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确定口径,即:统一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8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741元。
2019-2020年无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无锡市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6842元执行,下限按照3368元执行。
2019-2020年无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锡市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锡市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8年底,下同)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2019-2020年无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无锡市社保中心。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
联系电话:0510-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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