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9-2020年咸宁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2700元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吴钦龙
2019-06-20 17:11:20
导读:
2019年6月20日沃保网小编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的 《关于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了解到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咸宁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将有所调整。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3号)及 《关于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的。
2019-2020年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7月起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计算口径,据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省定标准,2019社保核定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咸宁社保缴费基数月标准为450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上限为月标准300%(13500元);下限为月标准的60%(2700元)。
2019-2020年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9-2020年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咸宁市社保中心。
咸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
电话:071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hb.hrss.gov.cn/html/tzgg/20190610/31364.html
http://www.hubei.gov.cn/govfile/ezbf/201905/t20190505_1392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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