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百万守护B款条款解析及30岁男计划书
信泰百万守护B款条款解析及30岁男计划书
投保产品:信泰百万守护B款重大疾病保险
为谁投保:信先生本人
投保年龄:30周岁
基本保额:30万
保费多少:5991元/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30年
保障时间:终身
保障内容:
一、等待期内:被保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疾病终末期或身故,无息返还100%已交保费5991元,合同终止。(若确诊的是轻症、中症不赔且该项责任终止,重疾、疾病终末期或身故责任继续有效。)
二、等待期后:按以下约定赔付
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人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每种病种赔1次,不同病种可以赔4次,每次的轻症保险金为45%基本保额(即13.5万/次),4次累积赔54万。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人首次确诊的轻症就是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且领取完首次轻症轻症保险金后,再次确诊不同器官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保险公司会额外独立赔45%基本保额(即13.5万)作为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仅赔1次,不从第1项轻症保险金中扣除。
中症疾病保险金:被保人确诊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每种病种赔1次,不同病种可以赔2次,每次的轻症保险金为60%基本保额(即18万/次),2次累积赔36万。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每组重疾赔1次,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可以赔6次,每次间隔期为180天,赔付金额依次为:至少100%基本保额30万,110%基本保额33万,120%基本保额36万,130%基本保额39万,140%基本保额42万,150%基本保额45万。
多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被保人首次确诊的重疾就是恶性肿瘤保险金,且领取完首次重疾保险金后,且3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会额外独立100%基本保额(即30万)作为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不从第3项重疾保险金中扣除。(距离领取完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的3年后,若再次确诊恶性肿瘤,还可额外赔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含前次恶性肿瘤复发或扩散。)
保险费豁免:被保人首次确诊合同定义的轻症、中症、重疾,即可免交剩余未交的保险费,且保障继续有效。
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人满60周岁,且未发生过本合同的重疾理赔,然后在指定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每年可补贴90天,保险期间内累积可补贴至100%基本保额,即30万。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被保人在18周岁前确诊到达疾病终末期,按确诊时累积缴纳的保费200%赔付;被保人在18周岁后确诊到达疾病终末期,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的较大者赔付,即至少30万。
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在18周岁前身故,按确诊时累积缴纳的保费200%赔付;被保人在18周岁后身故,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的较大者赔付,即至少30万。
沃保提示:若被保人是在领取完住院津贴后,才确诊重疾或终末期或身故的,则在给付重疾或终末期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领取的住院津贴;重疾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仅赔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