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哪些不用交税?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分别规定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5-30元;
2.中等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
3.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
如何区分你所在城市是大城市还是中等城市?按照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数量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人口数量在20-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人口数量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调整税额幅度,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把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之后才行。
三、哪些土地可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以上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