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只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才能做个人贷款担保人。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