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有什么意义和功用?有哪些种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也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保险的意义和功用
买保险的意义是为了转移我们身边的风险,人这一生也不是风平浪静。随时可能遇到风险,发生意外,一旦风险发生,保险就立刻变成一大笔急用的现金,以便于我们得到最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帮助。
保险有哪些种类?
一、按承保方式分
1、原保险: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2、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3、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由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保险。
4、重复保险: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二、按保险经营性质
1、商业性保险:绝大多数保险都具有商业动机,由保险公司按商业惯例经营。
2、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则按政府有关法令或政策规定开办,有社会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等,多为贯彻政府的某一项经济或社会政策服务。
三、按照保险标分
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
责任保险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信用保险主要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2、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人寿保险主要业务种类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和万能寿险等。
健康保险主要业务种类有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业务种类有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等。
四、按保险实施方式
1、自愿保险: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基础上确立合同关系。
2、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政府以法令或政策形式强制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法律关系,在规定范围内不管当事人双方自愿与否,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