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股票赔偿24大案件
一、2019年3月新增5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1、雏鹰农牧:2019/3/18立案调查
2、飞马国际:2019/3/28立案调查
3、盛运环保:2019/3/28立案调查
4、三圣股份:2019/3/28立案调查
5、ST新光:2019/3/28立案调查
上述5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由此案件进入诉前准备阶段,鉴于目前证监会因何原因调查并不明确,因此我们目前无法出具准确的索赔时间段,等证监会的正式罚单落地后,案件才会启动。
二、2019年3月2家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1、华谊嘉信:开放委托
在2013年12月3日到2018年5月17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准备资料。
2、珠海中富:开放委托
在2015年12月15日到2017年5月9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17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准备资料。
三、已经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的股票清单
1、ST岩石案:
投资者诉ST岩石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5月19日。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2月23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可提起索赔诉讼。在扣除非理性投资原因、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合计80%比例后,由公司承担原告投资差额损失20%的赔偿责任。
2、大智慧案:
投资者诉大智慧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19年7月26日。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可提起索赔诉讼,大智慧索赔金额超过5.2亿。
3、顺灏股份案:
投资者诉顺灏股份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19年7月27日。2012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1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494名投资者于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分别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总金额合计为8502.75万元。同时,公司已按上述投资者提出的诉讼金额的80%计提了预计负债。
4、ST皇台案:
投资者诉ST皇台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19年12月14日。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6月18日之间买入,并在2016年6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4.12公司发布业绩快报因诉讼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2,098.20万元。
5、北汽蓝谷案:
投资者诉北汽蓝谷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19年9月12日。2011年1月15日至2015年7月27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2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2018年度,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本公司赔偿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28,229,071.88元,北汽蓝谷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6、ST慧球案:
投资者诉ST慧球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5月18日。
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之间买入,并在2016年1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5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6年8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在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9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6年9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4月3日公司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判决涉及诉讼金额4,473,137.68元,其中一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4,365,519.12元,二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94,017.9元,对涉诉案件公司已经计提了预计负债。
7、宝利国际案:
投资者诉宝利国际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6月7日。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5年11月24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
8、ST大控案:
投资者诉ST大控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7月24日。2014年5月21日至2016年12月2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
9、ST保千案:
投资者诉ST保千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8月10日。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6年12月2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4.18日公司公告称收到1198例案件25,484.28万,882例已出判决,赔偿4908.67万,其他尚未开庭。
10、山东墨龙案:
投资者诉山东墨龙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9月20日。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2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3月22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3.23日公告自述共设计金额38,258,803.38元。目前已经判决或调解结案的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1,864,046.64元,结案金额
4,709,373.76元。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公司根据判决结果正在履行中;公司对于已开庭未判决或尚未开庭的案件按照涉案金额和应承担的非系统风险比例72%计提预计负债5,962,707.53元。公司针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合计12,780,330.57元。
11、佳电股份案:
投资者诉佳电股份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12月8日。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8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与873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共计53,242,022.47元,支付诉讼费383,940.21元。
12、金亚科技案:
投资者诉金亚科技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1年3月6日。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6月5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判令金亚科技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的12.29%进行赔偿。
13、祥源文化案:
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1年4月16日。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2月2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公司共收到投资者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512起,诉讼标的共计6054.3万元。已有480起案件组织开庭审理,其中已有17起案件收到一审判决,涉及诉讼标的109.1万元,判决公司赔偿48.8万元,判决比例达45%。
14、方正证券案:
投资者诉方正证券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5月9日。2011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14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3.30日公告,2019年1月22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共计249件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对249名原告投资者赔偿损失及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240万。
15、鞍重股份案:
投资者诉鞍重股份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4月27日。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3月10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3月1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共有210名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为案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累计金额共77,097,937.65元。
16、亿晶光电案:
投资者诉亿晶光电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1年5月3日。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5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可提起索赔诉讼。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463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463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53,024,300.41元。
17、益盛药业案:
投资者诉益盛药业股票索赔系列案,截至18年7月3日公告,公司共收到56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9,942,686.26元,上述案件均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已与56名原告中的52名原告达成和解。诉讼时效至2020年2月9日。2011年3月18日至2015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
18、澄星股份案:
投资者诉澄星股份股票索赔系列案,诉讼时效至2022年2月13日。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可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意向于调解结案。
19、三房巷案:
投资者诉三房巷股票索赔系列案,诉讼时效至2021年2月2日。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10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3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可提起索赔诉讼。已有调解结案。
20、超华科技案:
投资者诉超华科技股票索赔系列案,已取得多批次的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12月25日。暂定索赔条件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9月4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2018年度超华科技累计支付股民和解款 30,683,366.85 元。
21、ST百特案:
投资者诉佳电股份股票索赔系列案,已有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0年12月15日。索赔条件为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8日前买入,并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南京中院累计受理虚假陈述股民起诉要求赔偿的案件共计721起,其中22起案件撤诉,剩余699起案件累计索赔金额为53,940,478.97元;南京中院已就其中593起案件作出判决,累积诉讼索赔金额为40,162,778.38元,累计判决赔付35,707,283.42元。
22、安硕信息案:
索赔条件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6年6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之前诉安硕信息的股民在上月已拿到赔偿款。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12月15日诉讼时效到期。2018年度公司累计收到134位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诉讼案件。
23、嘉寓股份索:
此前,已有多个批次的嘉寓股份投资者和解获赔。索赔条件为在 2010年8月20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年6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4、京天利案:
京天利投资者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的诉讼时效至今年6月27日,该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已有超过四百名投资者已经对京天利提起了索赔诉讼并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