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她无忧保障计划 附40岁女性计划书
保障项目
1、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确诊时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并自确诊之日起现金价值降为零。 除被保险人自女性特定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365天内接受的子宫、双侧卵巢或双侧输卵管全切除手术符合合同2.2.4的约定,保险公司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外,合同项下其他保险责任终止;若未发生前述手术的,合同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之日起满365天终止。
2、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原位癌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险金,且豁免自女性特定原位癌确诊之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合同的各期应缴保险费,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原位癌指发生于乳房、子宫、卵巢、输卵管、阴道五个特定部位的原位癌。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因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首次接受合同所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该女性特定手术治疗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确诊合同2.2.2约定的女性特定恶性肿瘤,并自确诊之日起365天内接受子宫、双侧卵巢或双侧输卵管全切除手术的,保险公司按照女性特定恶性肿瘤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3、妊娠期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签发日(或最后复效日)起365天后,且在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因怀孕而导致患有合同约定的妊娠期疾病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妊娠期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给付后合同随之终止。
投保案例
王女士,40周岁,购买中宏她无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10万,保障至80岁,交费期10年,王女士可获得的具体保障如下:
1、假如不幸确诊女性特定原位癌,王女士可获得2万元保险金支持治疗,合同继续有效。
2、假如不幸确诊女性特定恶性肿瘤,王女士可获得10万元保险金支持治疗,并且在确诊之日起365天内接受的子宫、双侧卵巢或双侧输卵管全切除手术可在得1万元,合同终止; 若未发生前述手术的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之日起满365天合同终止。
3、假如不幸身故,王女士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获得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