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健享无忧百万医疗险产品简介:投保规则+简易条款
产品名称
中华健享无忧百万医疗保险
中华健享无忧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指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续保年龄:最高至99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等待期:30天
犹豫期:10天
免赔额: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为1万元,否则为2万元
中华健享无忧条款介绍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接受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最长至保险期间届满后的第30日。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门诊恶性肿瘤治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门诊手术或住院前后门诊急诊治疗,对于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因该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基本保险金额后,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接受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最长至保险期间届满后的第30日。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门诊恶性肿瘤治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门诊手术或住院前后门诊急诊治疗,对于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上述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