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颐养有约B款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介绍,即颐养有约B款保什么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沃保网
2019-03-13 17:01:35
导读:
“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险产品计划”是泰康人寿专为高龄客户打造的一款养老计划。本计划包含《泰康颐养有约年金保险(分红型)》)和万能险《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主要提供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两方面的保险责任。
产品名称
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险产品计划
主险1:泰康颐养有约年金保险(分红型)
主险2: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什么
主险1
1、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3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4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投保人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主险2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风险保险金额比例)。
(2)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a、(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净增加保险费数额)×(1+风险保险金额比例),并与零取大;
b、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净增加保险费数额。
其中,“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净增加保险费数额”等于投保人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交纳的趸交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数额之和减去投保人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180日内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数额,并与零取大。
备注:风险保险金额比例0-17岁为0;18-40岁为60%;41-60岁为40%;61岁以上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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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险产品计划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第6年起可领取生存保险金,还有身故保障。
详情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生存保险金:有
2.身故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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