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恒康重疾险的受益人可以是谁?出险之后应该如何通知保险公司?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沃保网
2019-03-12 18:06:25
导读:
投保中华恒康重疾险时受益人的填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旦出险,会涉及到保险金的归属。那么究竟那些人可以作为这款产品的受益人?出险之后又应该如何通知保险公司呢?
中华恒康重疾险的受益人可以是谁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早期危重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有效的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中华恒康重疾险出险后应该如何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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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恒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50种早期危重疾病、110种重疾保障,确诊早期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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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等待期:有
2.早期危重疾病保险金:有
3.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有
5.早期危重疾病豁免保险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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