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两全重疾保险保什么?保障疾病有哪些?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沃保网
2019-03-07 15:27:13
导读:
国华两全重疾保险由国华两全保险(分红型)与国华附加两全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提供少儿重疾、少儿特定重疾、成人重疾、成人疾病保障、以及身故/全残保障,满期还有生存金。
国华两全重疾保险保什么?
产品组合
主险:国华两全保险(分红型)
附加险:国华附加两全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国华两全保险(分红型):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
国华附加两全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出生满 28天至50周岁
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生存至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全残保险金
等待期(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22种少儿重疾,18岁前确诊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
四、少儿特别重大疾病保险金
5种少儿特定重疾,18岁掐确诊,且自确诊后生存满30天,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
五、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33种成人重大疾病,18岁后确诊,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如果确诊已赔付,按基本保额减去已赔付的轻症保险金给付;
六、成人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5种成人轻症,确诊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最多不超过5万;
国华两全重疾保险保障疾病有哪些?
特别注意:
1、等待期内因意外以外原因导致确诊合同约定疾病,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被确诊为与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别重大疾病不同的其他少儿重大疾病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被确诊为与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别重大疾病相同的少儿重大疾病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和成人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三项保险责任终止。
3、附加险赔付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等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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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间可约定,满期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具有高额身价保障
详情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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