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防癌!中宏健康卫士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条款、案例)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7天至60周岁
交费期间:10/15/20/3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最低保障:20万
【保险责任】
一、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利息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合同已缴保险费。
二、 恶性肿瘤保险金
1、 在等待期内, 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在等待期后,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 合同终止。
三、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除上述恶性肿瘤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额外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恶性肿瘤包含:乳腺恶性肿瘤 (限女性)、肺部恶性肿瘤 、肝部恶性肿瘤 、胃部恶性肿瘤 、宫颈恶性肿瘤 、白血病 、卵巢恶性肿瘤 、前列腺恶性肿瘤(限男性)
四、 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原位癌,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 并豁免本合同自该原位癌确诊后的剩余各期应缴保险费,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案例】
30岁王女士为自己投保中宏健康卫士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基本保额60万,20年交,每年交保费11052元。
王女士拥有的保障如下:
1、恶性肿瘤保障60万;
2、特定恶性肿瘤保障90万;
3、原位癌保障12万;
4、身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