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惠州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2019年惠州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惠州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
职工医保:
经批准转往市外定点医院:95%(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或50%(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
自行转往市外定点医院:70%
自行转往市外非定点医院:50%
居民医保:
批准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
自行转往市外定点医院:按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相应降低20%
自行转往市外非定点医院:45%
因病情需到异地住院的参保人
1、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2、 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3、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
4、 患者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患者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1-3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参保人申办异地就医登记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我市退休后,在省外同一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我市退休后,在省外同一异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省外同一异地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的人员。
参保人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一)异地就医登记手续需在入院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选择1-2家居住地或工作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跨省联网结算医院,经登记备案后长期有效。参保人到非选定的跨省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不可直接出院结算。(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由单位或个人办理;常驻异地工作的在职参保人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异地就医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2、《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表》在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下载,选择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3、不同人员还需分类提供以下资料:(1)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原件或居(暂)住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和派出所、街道或居(村)委会证明原件。(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①在用人单位异地分支机构工作的,需提供该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外派学习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惠州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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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2-278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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