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优悦至尊高端医疗保险产品介绍:投保规则+保险责任
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日益紧张的生活节奏,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使疾病越来越容易侵袭人们的健康。一旦疾病缠身,将给自己及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压力。
医疗给付型保险本着补偿与大病救助的原则,将提供各类个人医疗保险以及健康险,帮助您从容应对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住院、收入减少等事项,早日恢复健康。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9周岁,最高可续保至80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期,不保证续保,最长可续保至被保险人80周岁对应之保单周年日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责任】
1、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一般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给付范围: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化验费、处方药费、门诊手术、治疗费、物理治疗、替代治疗。
2、门诊大病医疗保险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金给付范围:包括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和肾透析: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与恶性肿瘤直接相关的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或接受肾透析。
3、紧急医疗保险金紧急医疗保险金给付范围:包括紧急牙科治疗、意外门急诊紧急治疗。
4、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范围: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医生费、处方药费、手术费、器官移植费、治疗费、检查化验费、加床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其他住院相关费用。
5、辅助医疗设备费用保险金将针对满足下列条件的辅助医疗设备费用,给付辅助医疗设备费用保险金:
(1) 有相应专科医生的明确诊断和医嘱;
(2) 是否使用该设备,以及使用何种设备均符合通常惯例和医疗必要性;
(3) 事先通过保险公司预授权审核。
辅助医疗设备包括:
(1) 用于治疗 II 型糖尿病的外置胰岛素泵;
(2) 各种矫正器,包括:义肢、义眼、及非急救中使用的颈托、夹板;
(3) 假发;
(4) 轮椅及各种电动助行器械;
(5) 助听器。
6、救护车费用保险金救护车费用: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可能导致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急迫威胁,且无法在现场进行有效救治、必须在不停顿的最短时间内转到具有对其病情进行抢救的设备和技术条件的、最近的医疗机构,通过当地 120 急救中心(如非中国大陆地区,则为当地相应的医疗急救中心)呼叫专用医疗急救车辆而产生的费用。
自合同生效日起3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被保险人因发生疾病导致保险责任约定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保险责任约定费用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导致保险责任约定费用的,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所实际支出的符合通常惯例的、医疗必要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年度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各项保险金,并且各项费用实际给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附表约定的各项费用对应的分项限额。
保险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时,如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最高给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的总额以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两个保单年度时,以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入院日所在保单年度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保险金。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停留于境外累计超过90日,则对超过90日后境外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