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揭阳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2019年揭阳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揭阳市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比例
住院医保费用:
住院起付标准:
1、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400元;
2、市外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1、本市(含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2、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本市转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3、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本市转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4、参保人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其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5、对特殊病种的医疗费报销:
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80%,在市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揭阳市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医保费用:
住院起付标准:
1、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400元;
2、市外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1、本市(含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2、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本市转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3、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本市转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4、参保人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其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5、对特殊病种的医疗费报销:
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80%,在市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70%。
门诊医疗费用:
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在起付标准100元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40%比例给予支付,年度累计支付限额30元。
揭阳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揭阳市社保中心。
揭阳市社保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莲花大道东侧
电话:0663—823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