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市失业保险最新规定:缴费比例、基数、多少钱
2019年吉林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也就是说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份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2017年的平均工资;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的失业缴费基数是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
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应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申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582.70元/月,下限为2916.54元/月。
2019年吉林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吉林省出台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新费率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1.5%阶段性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3%。
2019年吉林市失业保险需缴多少钱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916.54×0.7%=20.42;个人:2916.54×0.3%=8.75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吉林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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