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上市!天安人寿传家保终身寿险产品条款介绍
什么是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即合同生效后,不管被保险人什么时候死亡,保险公司都要给付身故保险金。而死亡是一件必然事件,因此一定会得到保险金理赔。
终身寿险可以简单的分为传统寿险和增额寿险。
传统寿险:保额是固定的,投保时基本保额是多少,赔的时候也是多少保额,假设投保时保额是50万那就一直是50万,不会增长。主要起到身故保障、强制储蓄、安全保本的作用。
增额寿险:以投保时的基本保额为基数,年度有效保额每年按一定的增长利率指数型上涨。现金价值更高,通过时间和复利的作用,年度有效保额持续递增,可以抵抗通货膨胀。假设每年增额3%,基本保额100万,第二年有效保额就变成103万……,每年复利递增,时间越长最终的年度有效保额会越来越大,所以也被称之为“会长大的保额”。
天安人寿传家保终身寿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
销售方式:按份销售,每份保险费1000元。交费方式为趸交的,最低份数为10份;交费方式为期交的,最低份数为3份。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2、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之前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实际已交保费×给付比例
18-65周岁,给付160%已交保费
≥66周岁,给付120%已交保费
(2)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3、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之后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实际已交保费×给付比例
18-65周岁,给付160%已交保费
≥66周岁,给付120%已交保费
(2)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比例。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给付比例为 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比例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比例×(1+3.5%)。
二、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上述“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与100%基本保额两者之和,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身故或全残介于18-60周岁),可免交后期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与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若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则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不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