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投保案例】招商仁和招享人生合理规划家庭资产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交费期间:3年/5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一、生存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五周年日起,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
二、关爱金
合同生效后第五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关爱金。
三、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后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实际已缴纳的保险费给付一次祝寿金。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五、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且投保人身故时未满六十周岁,保险公司将豁免投保人身故之日起未交的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六、保单贷款 资金灵活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若急需资金周转可申请保单贷款,解决燃眉之急。
【投保案例】
王先生,35周岁,为了更好的规划家庭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财富传承,选择购买招商仁和招享人生年金保险,3年交,每年交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44470元,利益演示如下:
1、第五年末开始每年领取生存金8894元;
2、第五年末领取关爱金44470元;
3、85周岁领取祝寿金30万;
4、不幸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按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金;
假设王先生选择累积生息,所有返还都未领取:
65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约33.3万(超过所交保费);生存利益累积生息约43.6万;
85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约27.9万(本金返还后现金价值开始下降);生存利益累积生息约132.6万;
95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约28.7万;生存利益累积生息约188.4万;
105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约29.4万;生存利益累积生息约263.4万;
注:生存利益包含生存金、关爱金、祝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