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之盾:重疾+癌症医疗双重保障(附30岁计划书案例)
重大疾病保险顾名思义保障疾病,当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时,可以获得一笔理赔金,用于治疗疾病的费用,不至于让家庭因为一场疾病一蹶不振。
从疾病的发生率来看,每年保险公司理赔率最大的疾病是“恶性肿瘤”,即我们常说的癌症,重大疾病保险都有包含恶性肿瘤这种疾病。有的人会直接购买一份高保额的重疾险,有的人会搭配购买重疾险+防癌险,现在,有了另外一种选择,一份针对恶性肿瘤有额外保障的重疾险——和谐健康之盾重大疾病保险计划,除了基本的重疾保障以外,还可以选择附加一份恶性肿瘤医疗保险(可选20万、50万、100万三档保额)。这份附加的恶性肿瘤医疗保险不存在“百万医疗险”的停售、不保证续保的问题,最长可保障至终身。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和谐健康之盾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具体的保障内容:
王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和谐健康之盾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险期间至70岁,交费期间30年,其中重疾基本保额20万(年交保费2100元),附加轻症基本保额10万(年交保费1010元),附加恶性肿瘤医疗50万(年交保费1806元),合计年交保费4916元。
情景假设:
1、王先生40岁时因一次意外,导致较小面积III度烧伤(属于轻症),合计花费8万元,社保报销4万元,剩余4万元未报销。
健康之盾理赔:可通过轻症获赔10万元,一方面作为补偿社保未报销的4万元,另外的6万元作为日后疗养费用,轻症保险金赔付后,后期保费豁免,合同继续有效。
可豁免余下10年的保费,及可免交49160元保费。
2、50岁时,王先生被确诊为轻微脑中风(属于轻症),合计医疗花费10万元。
健康之盾理赔:属于轻症疾病范畴,可获得轻症保险金10万元,赔付后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王先生55岁时,初次确诊罹患肺癌,合计治疗花费30万元,其中社保报销5万元,剩余25万元未报销。
健康之盾理赔:肺癌既是恶性肿瘤,也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可获得两部分赔偿:①肺癌属恶性肿瘤范畴,附加恶性肿瘤报销额度为50万,社保报销后剩余的25万元都可以通过附加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报销。如果之后,王先生因该肺癌再次复发,也还可以通过附加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报销25万的额度。②肺癌属重大疾病范畴,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赔付后健康之盾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4、王先生于69岁时身故。
健康之盾理赔:可获赔重疾险已交保费,即6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