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华宝安康医疗保险怎么样?华宝安康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国华华宝安康医疗保险
【投保须知】
a. 承保人年龄:28天-60周岁(含),61-80周岁(含)可续保。
b. 保险期间:1年
c.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
d. 等待期: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等待期为30天。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e. 犹豫期:无
f. 免赔额:1万元
【保障利益】
沃保提醒:以上表格里各项保险金为最大保障金额,具体保障责任以《国华华宝安康医疗保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1、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次因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指被保险人在累计住院180天内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床位费及膳食费和其他费用。
2、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a、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前7天(含住院当日)后30天(含住院当日)所发生的门诊急诊治疗费用,具体包括医生诊断、处方、药品、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费用。
b、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以门诊方式接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时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合同保障范围的特定门诊治疗费用。
注:以上各项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途径取得相关补偿,在扣除补偿和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剩余部分的100%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途径取得相关补偿,在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剩余部分的80%给付。
3、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合同满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累计给付日数以最高给付日数为限,累计给付金额以各项责任对应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