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公布:2018-2019年度张家口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266元,月平均工资为5439元;
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338元,月平均工资为5195元。
2018-2019年张家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9元)300%以上的,以300%(16317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9元)60%的,以60%(3264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9元)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300%以上的,以300%(15585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100%的,以100%(5195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300%以上的,以300%(15585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60%的,以60%(3117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张家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0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张家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张家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9元)60%、100%、200%、300%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326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317元。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张家口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95元)确定。
2018-2019年张家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4.5%或6.5%;
大额医疗保险费:120元/年。
2018-2019年张家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264*20%*12=7834元/年
医疗保险:5195*4.5%*12=2806元/年
大额医疗保险费:120元/年
总计:7834+2806+120=10760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16317*20%*12=39161元/年
医疗保险:5195*6.5%*12=4053元/年
大额医疗保险费:120元/年
总计:39161+4053+120=43334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张家口市社保中心。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张家口市纬二路市府大楼
电话:0313-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hetj.gov.cn/hetj/tjsj/ndsj/101528709246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