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产品条款介绍+150种疾病明细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条款介绍
【产品介绍】
主险: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
附加险:附加少儿超能宝重大疾病保险(3.0版)
承保范围:出生满30天-17周岁。投保时,投保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30年
基本保额:10万,2份起售
【保险责任】
等待期内:等待期(合同生效180天)内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保障如下
1、满期保险金:给付15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身故/全残保险金: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给付15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3、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4、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50种):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每种特定疾病给付一次,最高可给付3次,累计给付3次后,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5、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15种):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6、被保险人特定疾病保费豁免: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即受保障的人)首次符合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在给付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基础上,还豁免合同余期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7、投保人身故/全残/重大疾病保费豁免:若投保人(投保人即交保费的人)不幸身故、全残或罹患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可免交余期未缴保费,合同保障继续有效。
备注:
①若发生的重大疾病符合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②确诊特定疾病时或之前,已经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按照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进行给付,不再给付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③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详细疾病列表】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版),100种重大疾病列表
注:标红的病种为15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3.0版),50种特定疾病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