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禄康逸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50种疾病多次赔付
【产品特色】
1、重疾保障种类多达100种,分组多次给付,解决多次患重疾的风险,最高可赔付300%基本保额。
2、100种重疾分组相对科学合理,A组属于肿瘤、免疫类的年轻高发重疾,B组属于血管类相关重疾,C组属于高龄、身体机能衰退或意外导致的相关重疾,多次赔付概率大。
3、特定疾病保障病种高达50种,不分组不设间隔期,最高可赔付60%基本保额。
4、自带重疾/特定疾病双豁免,首次患重疾或特定疾病即可享受豁免权益。另外若投、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可附加《太平附加真爱豁免保险定期寿险》或《太平附加真爱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当投保人发生风险时,可享受豁免保费权益。
5、享有年金转换权益,可按需将部分或全部保险金或现金价值申请转换为年金,以备年老之需。
6、支持保单贷款,贷款最高金额高达现金价值净额的80%,灵活周转资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10/15/20年交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100种重大疾病共分为三组,同一组别内的重大疾病最多给付一次,保险期间内最多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每次确诊重疾的间隔期至少为365日。当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备注:
①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同时豁免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后的余其未缴保费。
②另外需注意,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③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合同约定重疾,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障50种特定疾病,保险期间内不同特定疾病累计给付3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每次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当累计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项责任终止,但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
①在给付第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将豁免第一次特定疾病确诊日后的余其未缴保费。
②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罹患合同约定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③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特定疾病,不承担本项责任,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3、身故保险金:未满18周岁身故,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身故,按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取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身故,按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备注: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
【案例演示】
康先生,30周岁,中层管理人员,考虑未来健康风险多发,希望尽早为自己准备一笔充足的重疾保障金以备不时之需,保证家庭经济不会因为自己倒下而受到严重影响。经过了解,他选择了“太平福禄康逸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选择基本保额3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障至终身,年交保费11820元。
保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