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境外旅行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障内容介绍
产品:英大境外旅行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时遭受意外且自意外发生起180天内身故,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各付。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取本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则意外身故保险金为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意外伤残: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时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伤残的,按意外伤残保险金*该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额度以合同约定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总额达到被保险人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住院医疗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90 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住院治疗且连续超过36小时,给付被保险人持续治疗至病况稳定可以被转运回国时的住院医疗费用。
具体包括: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费用、治疗和劳务费用,其中包括内科、外科、麻醉科会诊、检查、理疗和药品的费用。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总额达到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境外救援:
1. 援助热线电话 2. 安排就医 3. 转院治疗 、转运回国或事发地
转院治疗 、转运回国或事发地保险责任的累计保险金额以人民币 100,000 元为限。
遗体或者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则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三种服务之一:
(1)遗体转送回国 :灵柩费以人民币 6,000 元为限。
(2)火葬和运送骨灰回国:骨灰盒费用以人民币 6,000 元为限。
(3)就地安葬 :承担通过救援机构支付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仪式的费用。就地安葬费用以人民币 8,000 元为限。
遗体或者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保险责任的累计保险金额以人民币 100,000 元为限。
亲属处理后事费用:被保险人身故时身边无亲属,可安排一位亲属前往境外处理后事,交通费用以正常航班(经济舱)为限,每晚住宿费用以人民币 1,000 元为限,连续住宿以 5 日为限。不承担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
陪护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住院:未满16周岁住院治疗,可安排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家长入住附近医院,每晚的住宿费用以人民币 1,000 元为限,连续住宿以 5 日为限。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可选保障):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突发急性病起 7 日内身故,给付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为英大境外旅行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简介。异国他乡若不幸发生意外,有个保险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