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爱随行D款产品简介(附案例)
【产品须知】
附加险:阳光人寿附加爱随行 D 款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间:20年、30年
【主险保险责任】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因受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因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180天后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公共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因公共电梯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的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其他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41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及附加意外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与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倍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被保险人41周岁护或61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及附加意外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与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倍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被保险人61周岁后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及附加意外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与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倍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满期金
若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期间为20 年的,按合同及附加意外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为30年的,按合同及附加意外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15%给付满期保险金。
【投保案例】
18岁男性为自己购买阳光爱随行D款保障计划,具体如下:
该男性将获得以下利益: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200万;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100万;
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200万;
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全残:100万;
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110万;
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全残:100万;
法定节假日身故额外:10万;
重大自然灾害身故额外:10万;
满期金:4.5万;
一般身故最高:10万+1.6倍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