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怡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60种重疾和25种轻症保障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观察期:180天,意外伤害无等待期
犹豫期:10天
交费方式:9年交,10年交,19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提供60种重大疾病保障,总共分为5组,分组赔付,最多可累积赔付4次。
(一)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确诊首次重大疾病,则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那么本组的重大疾病不再给付重疾保险金。
(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首次确诊重大疾病365天后,确诊其他组别的重大疾病,则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那么本组重疾则不再给付重疾保险金。
(三)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确诊第二次重大疾病365天后,确诊除第一、二次重疾组别之外的其他重疾,则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且本组重疾不再给付重疾保险金。
(四)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确诊第三次重大疾病365天后,确诊除前三次重疾赔付的组别之外的重疾,则按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且本组重疾不再给付重疾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
提供25种重大疾病保障,总共分为2组,分组赔付,最多可累积赔付两次。
(一)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未满80周岁时,首次确诊轻症疾病,则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且本组轻症疾病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二)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未满80周岁,确诊首次轻症疾病365天后, 再次确诊另一组别的轻症疾病,则按基本保额的20%,再次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
在缴费期内,首次给付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即可免交余期保费。
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按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18周岁后身故则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注: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不可兼得,给付重疾保险金后不再给付轻症保险金。
【费率表】
【投保案例】
杨先生今年30岁,投保了安康怡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20年交,每年交费是5760元(计算方法如:28.8×(200000÷1000)=5760),20年共计115200元。那么杨先生拥有20万重疾保障,最多赔付四次;4万轻症疾病保障,最多赔付2次;20万身故保险金(与重疾不可同时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