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人寿祥和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产品特色
保障最全,呵护备至
65种轻重疾病周全保障,业内领先,关怀无微不至。
轻重疾病,爱护有加
轻症重疾独立赔付,重大疾病低价高额,双重赔付,爱护有加。
身价保障,佑护尊严
充足的身故或全残保障,彰显对生命的尊重。
健康服务,守护一生
终身的疾病与身价保障,以人为尊的吉祥健康管理服务,守护您和家人一生的健康。
养老转换,称心如意
60-70周岁间可以将现金价值转换为养老金,称心如意的养老生活。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60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5年、10年、20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所列5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确诊即一次性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首次确诊患上重大疾病,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轻症疾病保险金
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所列15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确诊日起生存满30日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合同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等待期内首次确诊患上轻症疾病,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轻症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或全残: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无息退还合同所交的保险费,合同终止;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