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利安丰实现保障+红利
【产品名称】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18至60周岁。
交费期间:3、5或10年交。
保险期限:10/15/20年。
【保险责任】
1.每年生存金:自合同生效第2个保单年度起,被保险人生存,每年按首期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详见下表)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每年的生存金不领取出来,可以留在保单账户累计生息,利滚利,还可以参与红利分配。)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2.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3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以“50万元+1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为限),合同终止。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4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以“80万元+1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为限),合同终止。
4.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6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以“100万元+1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为限),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期间,被保人180天内身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期间,被保人180天后身故,给付“1倍保额×身故时保费应付期数”,合同终止。
6.满期生存金:给付“1倍保额×合同已经过的保费应付期数”,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王女士今年35岁,希望购买一款理财产品为其子女将来读大学做准备。经慎重考虑,她购买了20份利安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交5年保10年,每年交2万元,并选择了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其各保单年度的各项保险利益演示(中档)如下(低档和高档利益演示详见产品说明书):
注意.
1、 红利分配按中档水平进行预测,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累积红利的累积利率为3%,是假设值,公司每年公布的累积利率可能高于或低于该利率;
2、 年龄为保单年度初的值;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现金价值、年度红利和累积红利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3、 身故保险金为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的数值;生存保险金包含了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