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运用风险排查五重点明确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核查保险资产的真实性及资产质量,全面掌握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摸清行业风险底数;坚决防范治理金融产品嵌套、监管套利等金融乱象,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合规意识和投资管理水平,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约束。针对问题突出的公司,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引导公司进一步正确把握保险资金运用内在规律,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通知》明确,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行为的合规性以及内控管理的有效性,严格落实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和规范市场投资行为。重点核查保险资产质量、真实性和安全性,排查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隐患,查找制度缺陷。聚焦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摸清并处置存量风险,严格控制增量风险。
根据《通知》,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合规风险。清查保险资金运用超监管比例投资问题,核查保险机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及投资单一资产和单一交易对手情况。严格规范重点环节和关键操作行为,核查重大投资的合规性和内控情况,重点检查违规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监管套利。清查金融产品嵌套情况,摸清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属性和风险状况;严格核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改变投资资产属性及类别,超范围、超比例投资,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利用有关业务或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通道等行为。清查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情况,查清资金来源和性质,核查违规放大杠杆的投资行为。
三是利益输送。从严检查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核查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严禁采用关联交易、“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向保险机构股东、投资项目的利益相关方输送利益。
四是资产质量。核查保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重点清查保险机构利用银行存款等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摸清保险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五是资产负债错配。核查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情况,评估偿付能力保险资产相关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掌握流动性风险以及偿付能力风险等。
《通知》明确,保监会依据风险导向原则,根据公司自查情况,重点关注保险资金运用重大风险领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保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风险状况暴露不充分、自查工作不认真、报告无风险的保险机构,作为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核查对象;对瞒报、漏报问题的保险机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针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顶格处罚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