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金诺人生A款(2017版)产品介绍:108种疾病+豁免保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10/15/20年交
等待期:180天(因意外引起的保险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已满18周岁,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88种重疾:等待期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等待期后,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3、2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等待期后,提前给付20%保险金额。该项责任给付一次,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合同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
4、保费豁免: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免交余期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注意:身故、全残、重疾,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沃保网投保建议】
1、金诺人生自带被保险人轻症豁免,支持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2017版),投保人发生重疾、轻症、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费,适合夫妻互保、家长为子女投保、子女为父母投保。假设夫妻互为投保人为对方投保,若其中一人患轻症,则双方未交保费全部免交,且合同继续有效。
2、金诺人生支持20年交费期间,建议在投保此类长期保障型产品时,选择交费期长的交费方式。交费期间越长,每年的缴费压力越小,保障杠杆越高,豁免保费也才有实现的意义。
3、金诺人生保障全面,涵盖88种重疾、20种特定疾病、身故、全残、豁免保费,且由大品牌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如果您注重保障及保险公司实力,这是一款不错的选择。
4、金诺人生保障的20种特定疾病是提前给付,赔付后合同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如:投保保险金额为50万元,赔付完10万特定疾病保险金后,则重疾/身故/全残的保险金额下降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