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康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70种重疾+30种轻症(赔3次)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15年、20年交
等待期:180天(意外伤害不受等待期限制)
【产品特色】
保百病:70种重疾+30种轻症。
多次赔:不同轻症最多可赔3次。
护终身:保障一辈子,不离不弃。
很人性:轻症即可豁免保费。
【保障内容】
1、30种轻症:
等待期内确诊,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确诊,赔付30%基本保额,每种轻症只给付一次,最多可以给付3次,当累计轻症给付次数达到3次时,该轻症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70种重疾:
等待期内确诊,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确诊,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3、身故:
等待期内身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全残:
等待期内全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全残,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5、轻症豁免:
等待期后确诊初患合同约定轻症,余期未交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演示】
刘先生是企业管理人员,工作压力较大,生活不规律,因工作原因需经常应酬。刘先生希望在基本医保之外,还能有一份高额健康保障,以预防因疾病风险带来经济上的大幅波动。他在30周岁时投保了珠江康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50万基本保额,年交保费13,055元。
假设:
投保第6年,35周岁的刘先生因意外烧伤,导致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投保第9年,38周岁的刘先生再次因意外伤害,导致左耳听力丧失;
投保第11年,40周岁的刘先生因生病,导致单眼视力丧失;
投保第19年,48周岁的刘先生又因病,丧失了语言能力。
刘先生在投保的19年里,经历了3次轻症,最终不幸患上重疾。我们来看下投保了“康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他能得到多少赔偿:
如上表所示,刘先生患3种轻症1种重疾,一共可获赔95万元!
而由于刘先生35岁那次意外烧伤,即可以享受豁免保险费,因而他从受伤第二年开始就可以免交保费,因此这份保单他只需交78330元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