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保险为爱启航少儿教育金计划保什么?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下表所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三十周岁时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给付100%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以及二十一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给付600%保险金额。
期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三十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扣除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4倍后的余额给付期满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一)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二)身故日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
附加险:附加复利宝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但若被保险人在保单账户建立前身故,则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生存年金
若本附加合同生效满三年且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10,000元,本附加合同的年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给付生存年金。自年金受益人提交申请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及以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保险合同期满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将按照本附加合同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给付生存年金。
期满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合同期满日,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期满保险金,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