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福相随2017产品责任介绍
同时还可附加万能金管家B款(60周岁起每年按照附加重疾保额5%给付医疗金,门诊住院都可以赔付,不扣除社保报销比例,无免赔额,当年不理赔或有剩余额度可滚动累计到后面年度使用),真正一款全能产品,解决养老、医疗、子女教育、保障和投资理财。
产品组成
主险:富德生命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分红型)(2017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5天-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30年交(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身故或全残:无息退还主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
18岁前:1.2倍主险实际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至40岁:1.6倍主险实际已交保费和基本保额的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41至60岁:1.4倍主险实际已交保费和基本保额的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61岁及以上:1.2倍主险实际已交保费和基本保额的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每年度理赔姐以附加险基本保额的5%为限(不扣除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在前面各年度未使用的医疗保险金限额可以自动累积到以后的各保险年度使用。
重疾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疾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额—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
轻症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疾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额的20%。
年度红利
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在前一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额的基础上,增加本合同的保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终了红利
体恤金+特别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