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创新苹果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宽 理赔触点明确
试点当年10月份,苹果地头价格低于试点市场价格,触发理赔条件,试点公司按照合同条款赔偿果农收入损失360.7万元,户均赔款2564元。主要做法:
因地制宜,扩展保险范围。
陕西是我国苹果生产第一大省。位于陕北延安革命老区的黄陵县等地是主产区,苹果收入占到农户收入的70%以上。从2007年开始,陕西启动苹果保险试点,为果农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显露了传统苹果保险产品的短板:第一,保障范围窄。传统苹果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覆盖苹果生产环节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物化成本损失,在此基础上,果农渴望苹果保险还能够应对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第二,定损分歧多。传统苹果保险在查勘定损环节,对于是否达到理赔条件、赔偿金额等问题上容易产生纠纷,果农和涉及的保险公司也希望苹果保险产品“理赔触点”更易操作。针对传统苹果保险产品的短板、适应双方的需求、积极借鉴外地经验,陕西保监局支持指导人保财险公司开发了全新的苹果保险险种,具有保险责任范围宽、理赔触点明确等特点,将苹果保险保障范围从传统的“保成本”升级为“保收入”,同时覆盖苹果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的风险和苹果成熟上市后市场风险。
政府支持,降低保费负担。
为了促进创新的苹果保险落地实施,陕西省政府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给予大力支持。陕西省农业厅、金融办、陕西保监局以及黄陵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争取到农业部金融支农创新项目600万元资金支持,全部用于保费补贴。每亩保费630元,财政提供70%的保费补贴,农户只需负担30%的保费。按照中产果园每亩7000元的保险金额,农户每亩只需缴纳189元保费。试点期间,苹果保险共签单保费657万元,其中,农户缴纳197万元,财政补贴460万元。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创新的苹果保险一方面降低了果农承担的保费,另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保障水平。
通力协作,服务保险创新。
为了促进创新的苹果保险试点顺利开展,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作为,人保财险密切配合。黄陵县果业局、乡镇政府挂帅成立工作组,抽调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集收购价、测算苹果产量等相关数据,为理赔提供客观的第三方依据。村委会、农业合作社等主体也在保费收缴、理赔支付等方面配合保险机构,发挥积极作用。人保财险组建了4个“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123人的专兼职服务队伍,开展各层级培训会,发放了5000多份宣传彩页,力求打通农村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各方协作,保证了苹果收入保险的服务质量,获得了果农广泛认可,也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
陕西保监局积极推动新型苹果保险试点,有利于提高果农抗击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果农收入;有利于推动传统苹果保险创新发展,促进苹果保险转型发展;有利于推动多种传统农业保险险种创新发展,促进农业保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