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卓越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有什么特色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10年、15年、20年
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起, 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详见下表)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已支付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已支付保险费的2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已支付保险费的30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已支付保险费的500%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已支付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前述“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投保案例
40周岁的李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中韩卓越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30000元,交费期间为10年,保险期间为15年,基本保险金额为34560元,红利实现方式为累积生息。
李女士将获得以下利益:
身故保障:31.5万元
意外身故保障:60万元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90万元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150万元
李女士在43周岁的时候可领取生存现金10368元,以后每年领取3456元,共领取11次,总共领取48384元,用于每年的旅游费用补充。
李女士在55周岁可领取满期金30万元及累积红利,安享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