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险业保费规模2302亿元 成第三个保费超2000亿省份
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积极适应新常态,谋划了新思路,展现了新作为,行业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这是实现历史性变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根本所在。
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近6年来,山东保险业保费规模由2011年的1036亿元增长到2302亿元,年均增长17.3%。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663亿元,年均增长14.3%;人身险公司保费1639亿元,年均增长18.7%。财产险公司6年来累计实现承保利润160.1亿元,居全国首位;寿险新单期交率由2011年的34.1%提高到40.8%。目前,山东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的比重达到了7.4%,较2011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辐射影响力日益提升。同期,山东保险业总资产由2011年的2193亿元增长到4748亿元,实现翻番。
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山东法人保险机构从2011年的1家增加到5家(和泰人寿将于近期开业),经营主体增加到91家,各级分支机构7068家,机构之多居全国首位。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外资公司达到25家,成为外资保险机构聚集的重要区域。专业化步伐加快,养老、健康、责任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达到7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81.5万人,是2011年的2.3倍。目前,山东省已初步建成了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理分工,综合性公司与专业性公司相互补充,国有、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中外资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区域保险市场体系。
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由于保监会深入推动产品定价、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加之地方政府注重运用保险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山东保险市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充分释放,主要表现在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推动投保率明显提升,2016年达到72%,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保费由2011年的282.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517.5亿元。
政策支持型险种成为发展亮点。2016年,山东农险、健康险分别实现保费19.9亿元、26.5亿元,分别是2011年的6.2倍、13.6倍,成为财产险公司第5大、第2大险种;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快速增长,分别是2011年的3.1倍、4倍。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启动了生猪、蔬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开展了水产养殖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业务,为168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645亿元。
寿险费率改革效果明显。山东普通寿险、万能险快速增长,分别占人身险公司总保费的31%、29%,改变了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局面。营销员监管制度改革推动营销队伍快速增长,个人代理业务占比由2011年的50.6%提高到2016年的53.3%,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功能作用日益突出。山东保险业始终坚持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行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6年末,保险业为社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67.2万亿元,是2011年末的4.3倍,6年来累计赔付2965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作用。
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2016年,山东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提高了14个百分点,432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安全生产责任险扩大到10个行业,环境污染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试点积极推进,2016年末责任险承担风险保额5.4万亿元,是2011年的4倍。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的支持力度加大,2016年为2139亿元出口贸易提供了风险保障。开办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为22家企业提供9.3亿元的风险保障。
率先建立保险资金与地方项目对接信息平台,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累计达875亿元。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保险监管更加成熟
近年来,山东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各项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有力地激发了保险需求。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把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位置。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保险业工作汇报。2012年,省政府与保监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保险业发展。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等文件,各地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当地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支持保险业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运筹下,政府各部门越来越重视并善于运用保险机制促进工作,省金融办、农业厅、综治办、公安厅、财政厅、安监局、教育厅等部门均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和支持保险业发展,行业发展环境处于历史的最佳时期。
保险监管更加成熟。山东保监局提出努力实现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跨越的奋斗目标,引导行业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上水平。各级监管干部牢记守土有责的使命,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积极创新监管手段,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建立多维度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山东保监局设立了延伸至基层的风险防控网络,制定保险机构风险责任人制度,及时监测、处置市场风险。2016年12月初,针对年底市场非理性发展的现象,保监局分别召开商业车险、寿险、保险中介3个专题会,督促公司审慎经营,及时遏制了不良态势的蔓延。同时,密切关注从业人员销售理财产品等新型风险,积极开展排查。组建了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先后在16个地市设立了工作站并卓有成效地展开工作。
强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山东保监局扎实开展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加强政策性保险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着力保护消费者权益,持续开展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在全国率先开通12378保险投诉热线,完善诉调对接处理机制,妥善化解保险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机制,加快推进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