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意外身亡 险企为何抱团拒赔
下面是事件经过:
这位事故身亡的富豪,他是典型的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人,99年开始买保险,也经常给家人投保,是个非常超前的人。他买的58份保险中,有22份是个人保险。
现在的情况是,尽管公安机关做出了不能认定周华涉嫌保险诈骗的说明,交警也出具了证明证实周华的身亡是一个典型的交通意外,但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等11家保险公司以“骗保”为由,拒绝了周家属的赔付申请。
周华家属把这些保险公司都告上了法庭,2016年11月1日初审,由于证据不足休庭择日再判,到现在还没新进展。
符合这三条的人,容易被拒赔
意外身亡后巨额保费不赔偿的事非荆门独有。
山东德州有一位男子和周华的案例几乎一模一样,连死法都差不多,驾车撞树后在河里溺死。
和周华差不多,这位德州的死者在五家保险公司投了五份保险,涉及950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也同样抱团拒赔。经调查这位男子在外欠了几十万的债,保险公司觉得是骗保。
被保险公司抱团拒赔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死者的共同点是:
集中购买多家公司意外险,数额巨大
死者有债务问题
死因是汽车事故
第一个例子里的周华也符合了上面的这三条。
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你买保险符合上面这三条,出事后基本会被认为是骗保,尤其你在财务状况极差的情况下隐瞒真实财务情况加保巨额意外保单,更会被认为有骗保嫌疑。
买保险,你应该了解这些
仔细研读保险条款
在投保之前,投保人需要明确保险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大部分,应了解这种保险其保险责任是什么?怎么缴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等。避免在理赔的时候,后悔没有看清条款。
另外,免责条款里面项目虽多,但可别忘了,犯罪、酒驾、未成年驾驶、无照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免责的默认范围。当然保险人在销售、理赔时也应对此做义务提醒,不强制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选择合适的营销员
通过营销员渠道购买保单时,有必要对营销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切忌急于付钱签单,一定要看清营销员是否佩戴展业证,必要时可以登录保监会官方网站核实营销员是否具有合格展业资格无论保费多少,未避免上当,投保人最好不要将保费直接交于营销员,应到公司正规的营销场所缴纳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保险公司账户。
意外事故的警察证明和医院证明凭证要保存好
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相关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权威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保险公司可自行解除合同
尽管《保险法》多方面给了消费者钻空子的余地,但其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想要隐瞒实情骗保的小伙伴们看清楚了,被发现后情节严重要坐牢的!